各系部:
依据《广州松田职业学院院级兼职教学督导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广松职【2011】56号)关于院级兼职教学督导员任职条件的文件要求,请各系部于2011年11月16日前,将推荐担任院级兼职教学督导的人员(1至2名)名单提交督导办公室(420室)。(联系人:吴美萍 联系电话:82851770)
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督导办公室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