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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2011年度下半年我院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12-21

松职科〔2011〕17号

 

关于2011年度下半年我院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

学院各部门:

为了配合教务处做好非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,科研处将于2011年12月21日起,开始统计全院教职员工2011年7月至12月份科研成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教研科研成果统计的内容

教研科研成果指以广州松田职业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论文、著作(教材)、已结项(鉴定)课题、各级各类教研科研成果奖,各类专利。

二、统计要求及注意事项

1、所有统计成果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无原件不予录入,原件经科研处确认后退回。若统计成果形式为著作的,须提交封面、版权页、相关章节首页复印件;若统计成果形式为论文的,须提交封面、目录页、版权页及论文本身的复印件;各类专利复印件须有证书及说明书全部内容。所有复印件首页均需署名。

2、统计成果的完成时间界限为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。所有成果的完成时间以出版物上标明的、鉴定书、论证书或各类奖项所签署的日期为准。

3、一般人员的成果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,院领导的成果由学院办公室集中统计,科研成果单位署名为“广州松田职业学院”的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计。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。

三、统计时间与联系方式

为便于资料集中编辑整理并上报到有关单位,请各单位指定统计人员,严格按照规定格式(Word),将统计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科研处邮箱gzstzykeyanchu@126.com;纸质版打印一份,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论文等一起报送科研处(职院行政楼420室)。统计表格请见通知附件。

2011年7月8日前申报工作截止。

联系人:吴美 萍

联系电话:020-82851770        内 线:6770

 

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科研处
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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